《弟子规》,原名《训蒙文》,据国学学者王俊闳考证:为清朝康熙年间秀才李毓秀所作。其内容采用《论语》“学而篇”第六条的文义,列述弟子在家、出外、待人、接物与学习上应该恪守的守则规范。后经清朝贾存仁修订改编,并改名为《弟子规》。其中记录了孔子的108项言行,共有360句、1080个字,三字一句,两句或四句连意,合辙押韵,朗朗上口;全篇先为“总叙”,然后分为“入则孝、出则悌、谨、信、泛爱众、亲仁、余力学文”七个部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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